秀屿区有114个大小岛屿,渔业生产是秀屿区重要经济支柱产业,渔民往往因为渔业生产作业的周期性导致当事人难以到法庭参与诉讼。针对这一情况,秀屿区人民法院“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诉讼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涉诉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目标。 秀屿区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诉源治理,促使更多纠纷在诉前、诉中以调解方式解决,积极打造“无讼”海岛。 法官联系社区 指导纠纷“自治” 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基层治理体系,借助“综治+”邻里中心等平台,激活诉源治理的基层“神经末梢”,积极培育形成基层治理自治力量,以“法官联系社区村居”为切入点,构建以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为圆点,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为支撑,人民调解员、协助司法人员为网络的多元解纷网格。 法官在海上枫桥调解室倾听和了解渔民的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 靠前预防化解纠纷,联动实现矛盾纠纷防范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的模式。今年以来,共化解涉渔纠纷5起,涉及金额达152万元。其中,渔民伤害赔偿纠纷1起,合同纠纷4起,确保海岛渔民生活过得和谐稳定。 法院组织员额法官定期走访下辖海岛乡镇,与属地党政、社区(村)建立矛盾排查、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向社区、司法所寄送“案件通报”,为渔业生产性事故处置、村规民约修订等提供法律服务。法官进入社区为调解员、渔业协会等基层自治力量进行普法授课,参与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引导基层自治力量在家庭建设、矛盾调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完善诉非联动 引导纠纷“共治” 秀屿区人民法院积极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管理为治理,变封堵为疏导,不断探索多方力量参与、法理情相融合的矛盾多元化解新机制。 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该院全面构建多元互动的诉前调解网络,挂牌成立6个诉非联动工作站,入驻12个“综治+”、4个“党建+”中心,开展“枫桥式”法庭创建。建立以乡镇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商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渔船老大编组长特邀协调员、网格员为补充的调解工作体系,共同参与辖区内涉婚姻、邻里、劳务、民间借贷、渔业纠纷等矛盾的化解。 为充分发挥渔船老大编组长特邀协调员的作用,该院会同海洋和渔业协会,在前期聘请20名渔船老大编组长特邀协调员基础上,再在每个乡镇聘请2名渔船老大编组长为特邀协调员,使人民调解延伸到渔业生产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