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何让“高墙外的矫正”既不失刚性约束,又充满人文关怀?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探索“精准监督+协作支持”模式,让社区矫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交出了一份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共商社区矫正“防护网” “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如何?重点人员管理教育措施是否落实?”前不久,在社区矫正业务推进工作座谈会上,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飞问道。 图为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协同秀屿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业务推进工作座谈会。 当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协同秀屿区司法局围绕社区矫正执法关键环节,组织人员针对“确定调查评估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就业帮扶政策落地难”等问题逐条分析,研究解决方案。 检察官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易触犯监督管理规定情形、执法监管活动细节审核、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隐私保护等问题,提出建议。 近年来,通过检司常态化沟通,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活动日趋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大幅下降,再犯罪率明显降低。 聚焦监督质效“关键点” 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凤龙受邀参加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对社区矫正宣告规范提出监督意见。从接收入矫到解除矫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都是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今年以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个案跟进的监督方式,对社区矫正机构的交付接收、日常管理、教育学习、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开展全方位监督16场次。围绕未成年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教育学习记录等环节存在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余件次。同时运用“监督—整改—回头看”工作模式,对社区矫正禁止令执行、个性化教育、执行地变更等违法问题制发监督纠正文书6份,采纳整改率达100%,促进社区矫正各环节依法规范运行。 针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以及管理漏洞,该院依法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进一步促进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彰显温情司法“暖色调” “感谢你们帮我落实了海上社区矫正,让我的工作得以保住。”刚解除矫正不久的南日岛渔民周某遇到派驻南日岛检察室工作人员时感激地说道。 周某因一时贪利触犯法律被法院宣告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受雇出海作业。由于出海时间、地点不确定性以及海面信号不稳定,周某面临无法按要求参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及通过“在矫通”确认位置信息等问题。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类似周某境遇的有十多人,于是协同司法部门探索涉海涉渔外出监管“最佳路径”“绿色通道”,从南日岛试点到全区铺开,从一般出海报备到因生产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近年来,该区30名渔民矫正对象已正常报备出海从业368批次2598天次,实现社区矫正和安居乐业“两不误”。 下一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与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携手共进,以更严密的监督、更有力的协作,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共同守护社会的平安与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