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司法局线上线下齐发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民学法、知法、守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精准监管帮扶。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动163个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 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秀屿区司法局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结合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多措并举齐宣传 5月25日,秀屿区司法局联合区执法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在土海湿地公园开展“民法典有奖答题”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推动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现场布置了100余条法治灯谜,吸引群众驻足观看、争相竞答,气氛热烈。 今年5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区司法局线上线下齐发力,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该局制定了普法专项工作方案,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诠释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维护权益,通过合法方式反映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为提升宣传实效,该局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律师等普法力量,根据不同群体提供不同的普法服务。针对重点人群,该局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三农”、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有关规定,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同时,有效发挥各镇村法律顾问作用,用好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把普法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能认同。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该局通过选取紧贴群众需求的实用性、日常性的法律问题,以乡音创作普法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将法律知识形象化、通俗化、故事化,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截至目前,该局创作的《农村普法大家传》第一期作品点击量超24万。 秀屿区举办“送法进乡村”文艺汇演。 值得一提的是,在区司法局的推动下,秀屿区积极运用十音八乐、快板等文艺形式,组织创作一批具有秀屿特色的法治宣传文化精品。下一步,还将发挥民间文艺骨干优势,开展莆仙法治小戏、法治短剧巡演活动,强化普法传播效果。 除了面向基层群众普法,该局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围绕强化普法重点、强化普法形式、强化普法实效,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普法能力水平。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区各有关部门根据部署,广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并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特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宽严相济助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秀屿区司法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刚柔相济”工作原则,坚持“宽进严管、应收尽收”,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该局严格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要求,实施精准监管帮扶。全面摸排涉企(商)的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对其外出请假进行风险评估,对符合条件、确需外出经商办企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审批。结合沿海特点,对职业渔民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方式进行探索创新,通过建立出海捕捞审批制度,实现海上“社区矫正”。 今年,为促进海上渔民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模式再升级,该局联合区海洋渔业局动员“船老大”参与相关监督管理,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化“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目前,已有2名“船老大”成为矫正小组成员。 前不久,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拟给予表扬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等参加。据悉,这3人经教育转化,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主动向当地学校、助学基金会、困难学生等捐助爱心资金。当天,经过现场听证,各方一致同意对3人捐资助学的表现给予表扬。 “召开公开听证会这一形式,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受表扬权,也彰显了司法温情与温度,不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树生活信心,也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融入社会,传播正能量。”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秉持教育与鼓励并行、惩处与奖励并进的工作原则,用好奖惩措施,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公民责任意识。 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多举措开展就业帮扶,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助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上个月,该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情况、职业规划全面摸排,根据实际情况和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创业技能培训。联合区人社局对接企业,在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下,让社区矫正对象“进得去、留得下”,助力实现就业。 多元化解促和谐 “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5月22日,埭头镇后郑村村民议事厅,在乡贤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两户村民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持续多月的宅基地纠纷得到了化解。 这两家人系亲兄弟,因旧厝埕地界限划分不清而反目。后由于双方房屋夹墙处的缝隙没有填堵导致漏水严重,一方出于安全考虑,多次找另一方商量修缮房屋事宜,但均遭拒绝,双方矛盾激化。后郑村乡贤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调解。在摸清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由埭头镇司法所召集镇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村民代表及乡贤,通过乡贤评理、村民评议、道德评判“三评”调解模式,灵活运用理、情、法,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秀屿区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区司法局发动全区各镇村163个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针对摸排的矛盾纠纷线索,分类建立台账清单,按照红橙黄绿风险等级管理,并实行“一把手”挂帅清仓,抓早抓小、处置在早。定期组织召开“百日攻坚”工作推进会暨每旬分析研判会,对有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督促各镇村调解组织严格落实每周每天分析研判会、半月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 针对一些“硬骨头案”,区司法局统筹司法行政职能力量,综合施策,上下同频发力。有长达8年无法化解的案件得到解决,群众高兴地向基层调解组织送去锦旗。有民事诉讼3年无法执行,在司法局整合力量下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聚焦调解队伍建设,该局多次组织人民调解专题培训,邀请星级调解员、本土调解专家、基层司法所干部等,为基层调解员和民警传授矛盾纠纷化解的实务经验技巧和理论“干货”,并举办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测试,进一步提升调解队伍素质,要求当好裁判员、调查员、调度员,打造一支人熟地熟、调解本领强、法治素养高、公平公正的调解先锋队、主力军。 区司法局按照《秀屿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向基层调解员兑现补助,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筑牢平安秀屿的基层防线。 为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触角,更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秀屿区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并推动“公调对接”,联合秀屿公安分局成立了全省首家驻警务室调解室,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人民调解新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