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举办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精准矫正”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助推提升全面依法治区水平。 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秀屿区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普法宣传入人心 5月,是第5个民法典宣传月。秀屿区各地积极行动,掀起普法宣传热潮。 5月初,2025年莆田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秀屿万达广场启动。活动以“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为主题,聚焦民营企业需求与群众关切,将民法典中与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活动,引导群众和企业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今年是全民普法实施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民法典宣传显得尤为重要。”秀屿区司法局局长曾丽珊表示,民法典与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通过全面、精准、深入普法,让民法典从纸面“走”进百姓生活,真正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秀屿区通过举办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据介绍,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秀屿区组织全区各级各单位创新活动形式,突出地方特色,广泛开展以民法典宣传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一直以来,秀屿区司法局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构建“六有”线上线下普法体系,即身边有阵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手机有短信、网络有视频、舞台有节目。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729人,吸纳社会各阶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300余名,组建区镇村三级普法文艺小分队,凝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就辖区常见的邻里土地、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及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知识摆摊、趣味有奖问答、写送法治春联等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 该局采用三句半、快板、十音八乐、莆仙戏、小品、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并通过录制普法视频、专业律师以案说法,演绎法治内涵。截至目前,该局共录制《农村普法大家传》《法在身边 德润秀屿》等普法视频16期,取得较好反响。其中,部分作品荣获“和美莆田”网络行动新媒体创作擂台赛二等奖和优秀奖。该局通过“线上+线下”“巡回+集中”相结合,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全矩阵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 社区矫正显温情 “多亏了工作人员一次次上门走访、协调奔波,让我能安心工作和照顾家庭。”前不久,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责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秀屿区司法局,对该局给予的暖心帮扶表示感谢。 此前,郑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从事运输工作需频繁驾驶车辆往返秀屿区与福清市。今年1月,郑某某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秀屿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其缺少相关的佐证材料。在了解详细原因后,该局主动介入帮扶,通过联系郑某某所在公司的法人,结合实际情况协助起草相关材料,并赴福清市协调。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核实,最终依法通过郑某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 这是秀屿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在做好规范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化“精准矫正”模式,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局联合区人社局组织社矫对象专场招聘会3场,有针对性地举办木材加工、电商等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 该局注重践行“暖心”司法,为行动不便、身患疾病的矫正对象开展上门服务、节日慰问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心理老师,为重点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等矫治服务。 教育帮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来,该局联合公检法等部门,组织社矫对象接受道路交通安全、防电信诈骗、爱国主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参加专题心理辅导讲座、公益祭扫等活动。节假日期间,邀请专业老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传统文化主题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向善向美的道德情操。针对一名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该局按规定依法提请减刑案件获裁定。该减刑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福建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并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打造《热案大家谈》节目,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现场》栏目播出。该局还组织30名社区矫正对象到案件庭审现场旁听,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心中有法,行为守法。 近年来,该局联合区检察院召开奖惩工作座谈会,对积极参与捐资助学、见义勇为的8名社区矫正对象予以通报表扬,发挥正向示范作用。 “海上枫桥”促调解 “还好你们及时介入,不然矛盾激化,后果不堪设想。”5月中旬,平海镇海上枫桥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海域养殖边界纠纷。 产生纠纷的双方都是平海镇养殖户,两人因海域养殖边界产生激烈争执。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平海镇海上枫桥调解中心立即指派调解员、资深老渔民等人,乘船直达纠纷海域,现场听取双方诉求,耐心调解。最终,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并签署调解协议。 聚焦涉海涉渔矛盾纠纷,秀屿区打造“海上枫桥”调解品牌。近年来,区司法局先后指导南日镇、平海镇推进“海上枫桥”建设,并在埭头镇实行“三评”调解模式,进一步强化亮点培育和品牌创建。其中,平海镇海上枫桥调解中心位于平海镇一级渔港内,链接“全市一张图”指挥平台,设置来访登记室、人民调解室、评理室、“三官一律”工作室、会商研判室、巡回法庭等6个功能室。该中心创新实施“5433”化解机制,即实行“五单”纠纷化解模式,落实村级“四调两评一结论”、镇级“三复核一定案”“三衔接一稳控”,实现“矛盾不出港、风险源头控、难题一站调”的良好效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区司法局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与属地网格长、单元长协调联动、深入融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千所万会大调解”等专项行动,邀请专业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镇村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据统计,2022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537件。 聚焦调解队伍建设,该局实行人民调解员季度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小精专”培训班、“人民调解,我有‘化’说”培训会等,邀请基层调解能手、法官、律师讲授调解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进一步提升调解队伍素质。 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局指导各镇成立新的调解组织9个,培育区级金牌调解室1个,推动各镇配备镇级专职调解员、村级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75个,专兼职调解员400名,进一步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23年至2024年,区司法局连续两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选为“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 依法行政强保障 5月29日,在东峤镇司法楼,一场面向镇两委、综合执法队、“两违”办、司法所、自然资源所、村居工作队全体人员的民法典培训班开讲。福建谨立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亦辉受邀为大家公益授课,以“民法典视角下的社会治理”为主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与乡镇工作息息相关的条款,重点结合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争议、酒驾醉驾认定等具体案例,深入剖析基层法治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凸显了普法在依法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为推进法治建设,秀屿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调研与督导、依法治区服务决策等各项工作,助推提升全面依法治区水平。 近年来,秀屿区及时调整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3个协调小组成员,每年组织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聘请3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推动43个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组织律师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协助政府依法管理好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灵活运用行政复议线上线下联动平台办理案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上网上墙,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镇各部门运用“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实现执法全过程录入。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制第一批“综合查一次清单”共19项,年度“综合查一次”计划完成率100%,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