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及事项1868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上月月底,在秀屿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晓丹所作的工作报告振奋人心。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过去的一年,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使命在肩、勇往直前,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坚持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服务秀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发展大局 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区人民检察院把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抓紧抓实。聚力保障“平安秀屿”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危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园区、企业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帮助化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区人民检察院以村居网络为纽带,持续推进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服务群众“零距离”。开展“一村一检察官”全警挂钩村居工作,全面推行“定期驻点+因需下沉”工作模式,协助基层政权组织开展纠纷调处、项目推进等法治服务,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在全市首家探索适用海洋碳汇赔偿工作机制,打造生态修复新模式。 强化司法监督 “过去的一年,我们抓好办案第一要务,按照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不断提升办案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吴晓丹说道。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围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区人民检察院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依法对法院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等实行监督。密切“府检联动”,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服务营商环境、市场主体保护等专项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作为。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以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及时履职,绝大多数公益损害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办好民生实事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区人民检察院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14个。 图为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区人民检察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以轻微刑事案件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群众的办案机制,推行“五合一”刑事和解工作法,将社会关系恢复贯穿办案始终,实行每案必调、能调尽调。所办和解案件无一信访上访、无一申诉上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为保护特定群体,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支持起诉职能,联合秀屿区人民法院、区人社局等多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全市首家民事支持起诉联络站,协同发力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打造“蓝海岸”未检工作室品牌阵地,开展未检法治教育宣传,主题宣传片《“蓝海岸”守望信仰与希望》被广泛转发。 吴晓丹表示,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履行检察职责使命,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