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秀屿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文艺演出活动询价公告
2024-01-15 09:30:00 区委宣传部 来源: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何雨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拟于2024年2月开展2024年秀屿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秀屿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文艺演出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具备一定水准的艺术创编能力,有下乡演出的丰富经验。

2、有专业演员团队。

(二)服务标准

1、演出服务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导向正确;能够较准确营造舞台环境,舞美设置符合剧情需要,设计较精细并得到采购人认可;艺术表现生动,观众反响较强烈,较受欢迎。

2、舞台搭建所使用的装置、设备、材料环保无害无异味,保证演出场所空气质量符合环境国家标准。所有选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要求,做好必要的防火阻燃处理。制作工艺精良,牢固耐用。

3、保证技术的合法性,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并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合法。

(三)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到演出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通过采购方验收达标。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报价单:应按附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的情况,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A4页面格式,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2、报价文件要求于2024年1月18日17:30前送达秀屿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楼206),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将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4-5851507 


中共秀屿区委宣传部

2024年1月15日


附件:2024年秀屿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文艺演出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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