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碧海金沙、青林奇石,“海洋蓝”与“检察蓝”在此相映生辉。 “此前在湄洲湾海域,发现违法占用航道、无序利用海面养殖等问题。”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蔡宇翔介绍,该院通过个案办理以点带面,发挥侦查监督、检察建议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海岛重点人员、船舶管控,强化“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装载意识,防范海上违法犯罪,维护海上作业安全,促进形成岸稳海净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今年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图为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岛生态环境调研。 立足地方特色,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眼下,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该院着力破解影响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以高质效检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探索“检察+蓝碳”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该院拓展“恢复原状、修复赔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多元化海洋生态修复方式,已引导11人认购海洋碳汇7000余吨,缴纳“蓝碳”购买款约18万元,以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建立“三湾”海域生态环境资源赔偿修复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守护“海洋蓝”,助力国家“双碳”目标。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一头系着司法。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完善细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分别与秀屿区农业农村局、秀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工作通报、信息共享、救助条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跟踪回访、多元救助等7个方面沟通协作。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获批司法救助金22万元。 过去,检察机关大多在“民转刑”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才知晓矛盾纠纷情况,对事件前后了解不透彻,存在一定滞后性。 在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中,该院创新“一村一检察官”服务品牌,下沉30名党员干警、青年骨干担任198个村居“网格指导员”。他们驻扎在基层一线,进村入户访民情。今年以来,共介入排查矛盾纠纷22起,成功化解纠纷13起。 今年,全市首家“三官一律”调处中心在埭头镇英田社区揭牌成立,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感。 为倾听更多基层声音,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15件(次),答复率100%。建立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制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充分发挥“检察长接待日”作用,开展院领导接访活动22场,解决一批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