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是63岁的秀屿区笏石镇人民调解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林金国一直践行的理念。在他42年的政法工作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2004年,林金国被选派为驻村干部,他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积极做好调解工作。2004年至2010年间,先后2次被莆田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驻村党员干部,7次被秀屿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2021年1月,退休在家的林金国重新返聘“上岗”,成为秀屿区笏石镇人民调解调委会专职调解员。两年多以来,林金国认真对待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工作积极主动,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件,真正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10月,林金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一听、二看、三查、四问、五劝、六兑现”,这是林金国根据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认真研究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律后,总结出的六步工作法。 2022年12月,秀屿区某诊所发生医患纠纷。林金国立即赶到现场参与调解。控诉方认为,诊所应负该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求诊所赔偿各项损失及费用。林金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的赔偿项目、标准与计算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并和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经过3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医患双方商定好赔偿金额并签下纠纷调解协议书,成功化解了这场医患纠纷风波。 基层调解工作纷繁复杂,林金国深刻认识到做好民间纠纷调解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调解时,他总是用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积极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把依法调解与社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同时,在工作之余,林金国始终坚持学习,积极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和调解人员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调解员,就要尽可能调解案件,让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林金国表示。 今年2月,辖区内某塑料厂与工厂施工方因工程款问题引起纠纷。施工方为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聚众闹访并到塑料厂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而塑料厂老板则表示是施工方的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故拒付这笔钱。林金国接到调解申请后,多次深入工厂实地调查,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所欠款项总额的75%结清,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解决了这起长达两个多月的纠纷,避免了一场潜在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桑榆莫道晚,为霞尚满天。林金国对待调解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坚持以法育人、以调促稳,每次他都是通过法、理、情“三位一体”妥善化解。今后,他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在调解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助力平安秀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