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并依法快速审查一起涉“疫”危险驾驶、袭警案
2021-09-28 22:22:00  来源:秀屿检察  责任编辑:林思宇  

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快速审查一起涉“疫”危险驾驶、袭警案。

2021年9月14日下午,莆田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当天21时许,犯罪嫌疑人柳某在家中饮酒至醉酒状态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所在村居核酸检测采样点,因现场排队人员较多,其不愿排队等待,遂径直驾车驶入现场排队人群,冲撞部分群众。经现场群众报警后,犯罪嫌疑人柳某拒不配合民警处置,谩骂并殴打民警、辅警,并造成一名辅警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针对这起涉“疫”案件,秀屿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察官办案组,派员提前介入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检察人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侦查意见,多角度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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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晶晶:2021年9月15日,我们获悉公安机关的案件通报后,随即与承办民警进行了联系,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初步分析研判,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柳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因为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柳某有多个犯罪行为,需要补充取证的点较多。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围绕犯罪事实进行充分取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侦查意见,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做好全流程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快进行案件办理。

检察官何晶晶及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柳某的意见,其表示依法认罪。当天下午,秀屿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从案件受理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前后用时不到5个小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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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晶晶: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我们已经掌握了整个案情,因此我们对全部卷宗的翻阅审查,速度会比普通案件快。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我们会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这种涉“疫”案件,我们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从快打击,因此当天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战“疫”一线民警“舍小家、为大家”,不惧个人安危始终奋战在抗疫最前沿。每个公民都应当守住法律底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谁都不是“局外人”,更不应该是“搅局人”。对于任何阻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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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晶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疫情当前,我们都无法置身事外,一定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从严从快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坚决惩治恶性犯罪,全力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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