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公布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成绩单”。三年以来,秀屿公安分局共打掉省公安厅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和团伙4个,共破获九类黑恶案件168起,刑拘嫌疑人292名,移送起诉268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35亿余元。全区公安机关共移送各级纪委监委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移送区纪委监委党员干部其他违纪违法线索23条,从中共查处公职人员、村干25人。
致秀屿区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秀屿区广大居民朋友: 您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秀屿公安分局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始终坚持高站位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各阶段目标任务。其中2018年秀屿区扫黑除恶工作考评位列全市第一名、2019年工作考评位列全市第二名。在今年决战决胜之年,全区公安机关紧紧聚焦“六清”,谋划“六建”,不断夯实专项斗争成果最大化和机制常态化,并推动我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借这封信向您汇报。 近3年来 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至今,秀屿公安分局共打掉省公安厅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和团伙4个,共破获九类黑恶案件168起,刑拘嫌疑人292名,逮捕174名,移送起诉268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35亿余元。
▶全区公安机关共移送各级纪委监委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移送区纪委监委党员干部其他违纪违法线索23条,从中共查处公职人员、村干25人。
●2018年秀屿区扫黑除恶工作考评位列全市第一名、2019年工作考评位列全市第二名,摸排打击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在三年专项斗争不同阶段均取得一定成效。 我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 ●2020年1—10月全区各类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6.6%,破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7.1%,破案率44.2%,上升5.7个百分点;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较去年同期上升4%; ●连续9现行命案全破,今年以来全区八类暴力犯罪案件实现全破; ●今年以来,抓获“盗抢骗”侵财犯罪嫌疑人和各类网上在逃人员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7.8%和1.9%,惩治犯罪进展显著。
成绩背后是您的全力参与付出,在此我们向支持秀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大居民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黑恶一日不除,斗争一刻不止,希望您一如既往大力支持秀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积极点赞,您的每一分肯定都是我们继续前进的动力。 为把秀屿区建设成为莆田市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县区之一,我们一起努力!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0年11月19日 典型案例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018年8月22日,秀屿警方打掉以徐某民、陈某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2010年左右,犯罪嫌疑人徐某民等人在莆田市某海域,通过组织陈某狮、村干部陈某明等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组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7起案件。 2018年12月27日,该案共以涉黑罪名判决9名,是全市查处首起“保护伞”为处级干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典型案例
打击“套路贷”犯罪 2019年4月28日,秀屿警方打掉以唐某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查,2017年到2019年期间,以唐某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微信朋友圈上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各自套路说辞实施“套路贷”,诱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条,借款人在无力偿还高额利息后,唐某富等人便以滋扰家人、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借款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虚假诉讼等手段向借款人索取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26日,该案以恶势力团伙判决3人,是全区首起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组织。 典型案例
打击涉矿产领域黑恶犯罪 2018年8月19日,秀屿警方打掉以黄某海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查,2010年左右开始,以黄某海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人员在埭头镇天云洞景区上非法开采石头,黄某海雇佣胡某高等人驾驶车辆把开采的石头贩卖到各个工地贩卖牟利。黄某海等人还公然阻止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方式,驾车冲撞执法人员,到执法机关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公然对抗政府执法。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18年12月27日,该案以恶势力团伙判决,是我区首起涉矿产领域的涉恶犯罪团伙。 莆田秀屿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 举报电话:110、0594-5890731 邮寄地址:莆田市秀屿区靖安路333号(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扫黑办) 邮政编码:351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