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宾馆酒店、餐饮、交通、旅游商品销售等经营者: 福建省城市足球联赛(以下简称“闽超”)赛事正在进行中,为维护赛事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树立秀屿良好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四部门关于规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精神,现就规范“闽超”赛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不得利用“闽超”赛事举办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1. 住宿行业: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等经营者,须在线上线下所有销售渠道,明确公示客房类型、价格、计价单位、住宿时间、结算方式及退订规则。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取消或加价。 2. 餐饮行业:餐饮经营者应明确标示菜品品名、价格、主辅料重量或数量。不得使用“时价”“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外卖打包费应单独明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3. 交通停车行业: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公示运价、收费标准、计价计费方式等。 4. 旅游及相关行业:销售旅游商品、提供游览服务等,均应明确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谎称政府定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切实强化价格自律。各相关经营者应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稳定。 赛事期间,秀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和舆情监测,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 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