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由福建省商务厅(口岸办)、福州海关、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建海事局组成的省级验收组,对莆田港口岸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对外开放开展省级验收工作。副区长顾斌陪同验收。
经综合评估,验收组一致认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各项基础设施及查验监管设施均已符合要求,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据悉,该泊位总投资16.7亿元,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466万吨。泊位对外开放后,预计年新增外贸货运量约230万吨,将推动秀屿港区向千亿级产业集群迈进,为莆田“亿吨大港”战略目标落地见效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步,秀屿区将全力做好口岸常态化开放各项保障,充分发挥港口带动效应,为“海上福建”和莆田“亿吨大港”建设贡献秀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