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部署以及《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等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始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经商家报名提交材料及我单位审核通过,现公布2025年秀屿区第一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活动参与商家名单(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活动商家须具备与服务机构进行系统对接的能力,故实际活动商家及门店以活动平台公开的活动门店为准。 附件:2025年秀屿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名单(第一批) 秀屿区商务局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