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研究,拟确定第六批参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补贴活动的企业(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秀屿区商务局(联系人:小韧;联系电话:0594-5580699)。 附件:秀屿区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第六批) 秀屿区商务局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