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秀屿区委报道组、秀屿区融媒体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新闻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勤勉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性格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新闻工作人员1名,安排在区委报道组工作。 四、岗位要求 1.热爱新闻事业,有较敏锐的新闻嗅觉和较好的新闻判断力,吃苦耐劳,能适应岗位要求; 2.具备较为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具备基本的新闻采编、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有相关新闻从业经验者优先(报名请携带相关作品); 5.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6.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秀屿新闻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秀屿区委报道组(秀屿区机关大院1号楼604室,联系电话:13950719958)。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手写填报《秀屿区委报道组、秀屿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报名表(需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在秀屿新闻网公示三天,举报电话:0594-5851118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进入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试用合格后编外聘用,双方签订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报道组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