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发展 司法为民——秀屿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提升质效服务大局
2023-07-14 09:50:00 林英 吴志军 王秋迪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何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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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检察院进一步抓好企业合规工作,加强联动协作,创新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从源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秀屿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能动履职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检察业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力量助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合规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上月初,在秀屿区检察院对一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监督考察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企业系初次违法等因素,决定对秀屿一家木材公司予以从轻处罚。

此前,因一起生产事故,这家木材公司生产的产品甲醛超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秀屿区检察院备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公司在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于是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该公司依法建章立制,督促开展好岗前培训等工作,并建立企业合规长远目标。

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障企业长青的重要基石。为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秀屿区检察院进一步抓好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联动协作,与有关部门会签《秀屿区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选聘39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作为涉案企业案件办理的参考。同时,建立健全涉企控告申诉快速处理机制,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的涉及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坚持深入核查、及时反馈答复,拉长服务“距离”,做优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共同发力护航企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该院还与广东省台山市检察院签订《企业合规异地协作监督评估协议》,确立了“委托方发起、受托方协助、第三方执行”的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开启跨省合规第三方机制“绿色通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秀屿区检察院聚焦服务大局,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行动方案》,构建“打击+监督+预防+转型+合规”“五位一体”司法办案模式,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服务。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该院依法维护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联合公安、法院在涉企案件特殊标识、“挂案”专项清理、依法打击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聚焦营商环境重点和特色优势产业,常态化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通过办案,释放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

结合秀屿区在外莆商多、特色产业多、重点项目多等特点,该院组织青年干警护企先锋队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加强检企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民企发展情况、司法需求等,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秀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朱志伟表示,该院将进一步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主动深化履职、问需于企,强化外部协调联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益诉讼赋能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对照省检察院“16条措施”,研究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全盘谋划推进,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检察力量。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之一。秀屿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开展“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公益诉讼系列活动,持续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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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检察院干警在湄洲湾海域开展生态巡查。

4月中旬,秀屿区检察院根据线索了解到,沿海一地存在非法经营海砂行为。随后,该院组织干警多次前往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该地非法经营砂场的行为已造成违法占地、破坏生态等问题,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是,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当地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5份并督促整改,目前有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保护河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为推进河湖长制,秀屿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巡河活动,实地查看河段水质及沿线河岸生态环境情况。在魏厝溪巡河时,该院干警发现在魏厝桥至莆阳新城河段存在私设拦河渔具阻塞河道的行为,影响防汛安全,且对河道生态修复带来极大的危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该院依职权发出磋商函2份,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河道安全问题3处,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秀屿区三湾环绕,拥有丰富的海洋碳汇资源。建立体现海洋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为此,秀屿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机关和海警工作站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达成集“侦、诉、审、执”于一体的刑事生态司法保护共识。

全市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大多集中于秀屿区,为破解他们出海谋生难题,秀屿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开通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就业“绿色通道”,优化外出作业前报备、作业中记录和作业后报告的监管模式,确保“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聚焦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今年以来,先后为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

诉源治理践行司法为民

前不久,秀屿区检察院在当事人所在地,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听证员、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当事人共同参与。

原来,当事人胡某与陈某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经鉴定,陈某为轻伤一级,胡某为轻微伤。经审查,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胡某取得陈某的谅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认为,胡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双方系亲戚关系,且胡某积极赔偿陈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胡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与会各方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

开门办案,阳光司法。秀屿区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重复访、拟作不捕不诉、申请民事、行政监督等类型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努力实现“法结”“心结”一起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累计组织公开听证15件。

5月中旬,在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一起亲戚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据介绍,双方此前曾因琐事引发肢体冲突,一度闹到要对簿公堂。考虑到当事双方既是亲戚又是近邻,案件如果闹到法院,两家的矛盾会不断加剧。为此,秀屿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结合“三官一律”进村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倾听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分析矛盾的本质,最终调解成功,使得两家重归于好。

结合市、区两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部署,秀屿区检察院按照区委部署抽调4名干警全脱产下沉进驻平海镇、东峤镇、月塘镇等基层一线,广泛收集掌握群众家庭、婚恋、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线索,全面摸排积怨已久、执念极深,可能激化升级的突出矛盾纠纷,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主动权。

围绕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秀屿区检察院创新“一村一检察官”服务品牌,累计派出30名检察干警挂钩148个村居,常态化开展纠纷化解、接访处访、普法宣传等工作。今年以来,该院还不断拓展“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五合一”工作法,成功促进刑事和解20件22人,不起诉11件13人,从源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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