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选派28名人大代表任监督员,并将巡河监督列入每月8日“人大代表活动日”内容。就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开展视察调查,有效推动工程建设。 土海湿地公园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漫步土海湿地公园,只见水面微波荡漾,鹭鸟飞翔。随着土海湿地文化旅游节等活动举行,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观光游玩。举目望去,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动画卷徐徐铺展。 去年以来,秀屿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聚焦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守护秀美河湖,助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代表示范带动 统筹协调共管 近日,秀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以“监督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中,秀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玉华和市、区、镇人大代表一道,实地察看土海湿地公园、坝边河、顶社河等,详细了解河道水质等情况,并巡河走访,就对应的河湖(段)长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内容情况等进行监督,广泛收集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秀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巡河。 “我们选派28名人大代表任监督员,并将巡河监督列入每月8日‘人大代表活动日’内容,按照市人大代表每月至少一次、区人大代表每周至少一次、乡镇人大代表每周两次的频率,开展常态化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巡河,组织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将代表建议汇总反馈给区河长办,持续督促整改落实。”秀屿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骆天富告诉记者,他们在全市率先发出《关于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倡议》,制定《秀屿区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紧盯河湖长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完善河湖保护管理社会监督体系,协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为了进一步强化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区人大常委会凝聚多方合力,建立共管共治“河湖圈”。坚持跨区联动,督促区河长办加强与荔城、城厢等区的联动、交流合作,建立跨境流域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协调解决动车站污水排放和篁山溪联合巡河等问题。人大代表还带头参与河湖治理,推动建立“河长+警长”联动机制,在区法院、区检察院驻河长联络室基础上,设立区级警长3名、镇级警长6名,以“司法蓝”守护“生态绿”。 区人大常委会还发挥示范作用,邀请16名人大代表,聘任“乡愁河长”29名,共同参与河道治理,监督各乡镇成立巡河护河志愿者服务队伍,宣传并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相关治理、管护活动,其中,东庄镇詹金炉被评为全省“最美民间河长”。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们纷纷行动,助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去年以来,全区6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水系连通建设工程列入水利部试点,终期评估中被水利部和财政部评为优秀。 专班监督驱动 强化源头治理 水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水陆统筹、标本兼治。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想要治污,必须从源头抓起。 围绕区里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秀屿区人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项监督视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专班的监督时间、工作重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及时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听取住建部门、各镇和各参建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推进专项监督视察相关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头,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与,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提问题、查整改等监督方式,持续深入实地开展监督视察工作,重点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详细了解存在困难和问题,督促区相关部门、各镇村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秀屿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方国宝告诉记者,他们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积极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带动村老协会、董事会、村民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专项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攻坚。 监督添力,推动工程项目保质提速。截至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已对全区7个镇119个村全面开展了现场监督视察工作,召开现场座谈会28场,发出整改问题通知单,整改问题806个。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不断推进和陆续投入闭网运行,生活污水纳管率、收集率明显提升,秀屿区污水厂进水数量、质量明显提高,今年1—3月每日平均进水量较去年增长4.3%,平均进水BOD浓度较去年增长31.8%。 问题导向推动 提高治理质效 今年以来,秀屿区级河长多次深入坝边河、顶社河开展“河长日”巡河,调研河道两岸污水收集、污水泵站建设等有关推进情况,重点督导该河段污水泵站、排水口分布及周边排污口整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现场交办。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加强沟通协作,协同推进,逐项精准抓好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河湖面貌全面改善。”秀屿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定期联合区水利局、住建局等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木兰溪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联合督导,紧盯交办问题抓整改,限时分类施策抓整改。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针对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秀屿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河长办出台《2022年莆田市秀屿区河湖长制考评细则》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为了推动河湖从治乱向美丽、健康、幸福升级,区人大常委会还督促区河长办扎实开展“六清六化六方”等专项整治,有效清理乱占河道,恢复岸线,整治“散乱污”反弹现象。同时,督促区河长办落实每月河长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开展、水质监测、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切实以监督实效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内河水质检测连续18个季度稳定达标。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督促健全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6个职能部门派员进驻区河长办,开展“一周一巡河”,推进河湖监管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督查督办,构建“人防+技防”全方位监管体系,实时掌握河道保洁等情况。推行“三图”治理机制,逐条河道绘制“流域图”“施工图”“污染源图”,制定“一河一档一策”,梳理治理清单,明确治理内容。 “木兰溪流域涉及秀屿‘一湖四河’,即土海水域、坝边河、顶社河、笏石溪、岭美溪,去年,我们将河湖整治列入重点监督议题,开展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视察调查,提出了意见建议和问题清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询问,有效推动了工程建设,促进我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骆天富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