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秀屿区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2021-10-05 19:50:00  来源:秀屿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林思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经研究提出以下措施:

一、扎实推动项目建设

(一)实施项目建设奖励。对在10月15日前(笏石镇辖区的放宽至10月30日前)实现满负荷复工并持续推进、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在建省重点项目,在市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市重点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二)加大技改补助力度。对列入省、市级技改项目未获得省、市级补助的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当期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开启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引导对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融资贴息政策。涉及项目奖补资金,可按照一定比例先行拨付,后续再行结算。

二、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三)加大用电扶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通过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申请低息贷款;自9月1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区前,全区企业实行欠费不停电。对总量大、能耗低、贡献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强化用电保障,促其产能充分发挥。

(四)帮助开拓市场。工信、商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及“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扩大秀屿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拓市场、去库存。加强与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以“爱购莆货”等为主题的全域促销活动,组织举办的促销活动,积极申报省市级补助。对开展“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以上的在享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叠加奖励5万元。

(五)扶持企业壮大规模。加强企业“下转上”培育,对2021年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在省级、市级补助基础上,区财政按市级补助金额等额配套(市、区各2.5万元),用于扶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六)奖励企业保供贡献。第四季度限上批发企业销售额达到亿元以上且增长30%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限上零售企业第四季度销售额达5千万元以上且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限上住餐企业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增长10%以上的奖励2万元;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5千万元以上且增长20%以上的奖励2万元。

(七)促进消费市场复苏。深化“全闽乐购”系列活动,以“双十一”“双十二”、元旦等重要消费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举办“线上乐购”“商场超市跨年购”、“社区年货节”“珠宝好礼全闽乐购”等活动,持续带动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全区拟发放消费券200万元用于市场复苏,具体实施细节另行制定。

(八)加大旅游奖励。对接待单团10人(含)以上的入南日岛过夜游旅行社,按轮渡费用每人半价给予奖励。通过网络课程等在线培训形式,免费开展导游、乡村旅游等10大类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优化创新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对新评定为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疫情解除后开展营销推广活动并取得的良好效果的,由文化旅游企业申报,经核实通过,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九)实施援企稳岗。一是延长医保费率下调执行时间。将莆政综〔2021〕23号文件确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截止时间从2022年2月28日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二是落实稳岗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30%-60%给予稳岗补贴。三是加大企业引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按照20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按照15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每吸纳一名普通工按照10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四是落实以工代训补贴。对中高风险区内受疫情影响的所有企业,在疫情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2021年9月)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按2021年8月已缴纳失业保险的在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1个月。

(十)减免企业房租。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承租国有资产类房产经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的房租。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厂房中小微工业企业减免2个月房租的30%。对封控区、管控区外承租国有资产类房产经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除1个月的房租。

(十一)提供技术帮扶。协助市市场监管局计量所、质检所开展企业质量医生、计量精准服务和建标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行动,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技能培训等服务。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复工复产成本。

四、加大企业融资支持

(十二)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增加信贷投放。对有市场有订单,但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困难企业,各银行机构要采取展期、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抽贷、压贷、断贷。要综合运用企业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助企融资。鼓励各银行机构制定抗疫优惠利率政策、推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金融产品,支持区工信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定期举办产融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对接银行政策,让银行抗疫优惠利率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今年工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十三)引导对接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对中高风险区域内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叠加享受第四期纾困贷款,在省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市财政0.5个百分点贴息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区金融办建立域内企业受疫情影响信贷资金需求清单,实行“一对一”对接服务,协助企业优先用好用足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确保中小微企业生产资金需求。

(十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莆财金债〔2020〕37号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市再担保公司对个人20万元以内、小微企业300万元以内免除反担保要求。

(十五)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白名单”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担保的,市再担保公司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担保(担保代偿容忍度提高到8%),原则上以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准,不作重复性尽调,只进行合规性审核确认,做到“见贷即保”,担保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区金融办积极向市再担保公司推荐域内受疫情影响的“白名单”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再担保公司的优惠政策。

五、强化企业服务保障

(十六)开展精准帮扶。认真落实区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和“白名单”企业帮扶制度,建立服务专班全面摸排,全面深化企业走访帮扶力度,统筹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好防疫攻坚战。因地制宜、创新举措,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协调防控物资保障,全力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情况,收集企业疫情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发改、工信、商务、人社和金融等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扶持企业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上述措施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与各级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5日

秀屿要闻
产业经济
乡镇、部门动态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17002539号-1
  • 莆田市秀屿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秀屿区机关大院内
  • 邮政编码:351146 联系电话:0594—5855099
  • 投稿邮箱:xybdz2014@163.com
  • 举报电话:0594—5855099 举报邮箱:xyqrmt603@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莆田市秀屿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