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
2021-08-24 09:55:00 吴伟锋 郑丽娟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思宇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连日来,秀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城管部门开展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专项清理行动。
据悉,自今年6月以来,虾米、美团等电动车投放企业在未经市场准入、车辆没有依法挂牌注册、没有配备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在笏石城区土海湿地公园、区政广场、商业街密集地段违规投放;对用户如何安全使用车辆缺乏有效管理,存在未满16周岁的扫码骑行,使用人随意停放、未戴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也影响文明城市创建。
在摸排统计的基础上,秀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管部门根据交通管理法律等要求,约谈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自行清退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对约谈后仍然未清退运营的电动车,执法人员全部进行执法清退,发现一辆暂扣一辆。截至目前,暂扣违规投放的虾米、美团共享电动车共计180多辆。
该大队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登记,依法悬挂号牌;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且不得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行。
秀屿要闻
产业经济
乡镇、部门动态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17002539号-1
  • 莆田市秀屿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秀屿区机关大院内
  • 邮政编码:351146 联系电话:0594—5855099
  • 投稿邮箱:xybdz2014@163.com
  • 举报电话:0594—5855099 举报邮箱:xyqrmt603@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莆田市秀屿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