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宣传部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秀屿区委宣传部建党100周年系列丛书汇编设计制作,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秀屿区委宣传部建党100周年系列丛书汇编(6类书目)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等,书目为《政策理论》《感动人物》《书画作品集》《文明创城》《文学作品集》《新闻报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技术要求及内容。 2、成交标准:在符合招标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低价者中标。 3、投标人于中标后10日内设计、编排6类书目给招标单位一审,一审后,3日内完成二次编排调整,并打印样书送审,最终定稿后15日内交付成书。 4、如报价截止时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继续相关程序。 二、采购要求 1、本次拦标价为185000元,包含6类书目的编排、设计、改稿、打印样书、成书印制、运费、税金等汇编6类书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时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次项目若涉及知识产权等由投标人负责,产生相关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5、本次项目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三、编制投标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部分 1、被询价投标人应按附件《物质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2、投标人报价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注:投标人须编制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报价部分需单独装订胶装,分册密封投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光盘或U盘壹份,正本、副本必须由A4纸张打印装订胶装,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胶装或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材料说明 1、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2、报价文件要求于2021年6月8日17:00前送达秀屿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楼212)。 四、联系电话:5851507 联系人:林元炳 中共秀屿区委宣传部 2021年5月28日 |